近年来,因校园安全风险事故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多,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这些事故引发了各种纠纷、诉讼,牵扯了学校和学生及其家庭的大量精力,在给学生及家庭造成不幸的同时也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新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事务部聚焦校园欺凌和安全教育,近两年来一直在专业推进中小学普法。日前我们邀请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事务部主任陈亮律师,来一起聚焦校园安全话题。
1.我们注意到,作为一名律师,近两年来您一直在从事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出于什么原因让您开始关注校园安全和依法治校这些领域?
近几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社会反响较大,引发了我的关注和思考,作为一名律师,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有自己的理性思维,我们熟悉法律的边界,能够有效的帮到那些备受欺凌的孩子和无助的家长。近两年来我又接触过校园安全案件,感受到了受欺凌孩子的无助,律师要有公益之心,我开始高度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和数据,了解到的情况让我特别吃惊,校园欺凌并不是少数个别事件,同时了解到这也是许多学校和家长的老大难问题。于是我就带领团队律师策划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普法行动,走入上百所学校后,发现校园安全和依法治校是当前一些学校不同程度欠缺的,所以我们团队就决定要一直坚持做下去。我们的工作重心逐步从事后善后向事前预防前移。
2.校园安全主要包括哪些,中小学安全事故有什么特征?
主要包括:教学活动安全、教学设施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集会安全、门卫安全、寄宿学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课安全、校园暴力安全、自然灾害、校园周边安全
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特征: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校园伤害事故增多,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在防治校园欺凌这方面,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近两年来,我们重点在北京的中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还走进四川,河北、山东、河南等地,为200多所学校校长和老师进行专项培训。截止目前,我们开展了160多场普法讲座和教师培训,直接受众有70000余人,间接覆盖30多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校园暴力预防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开展,加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使得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识别校园欺凌以及如何自我保护、如何有效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学校也不断完善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4.除了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你们团队还开展了哪些工作?
防治校园欺凌只是我们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的项目之一。我们在学生普法活动中,针对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应的活动。比如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系列活动;在12.1世界防艾日,开展青春期普法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在每年的开学季,开展校园安全系列法治讲座,假期来临之前,开展假期安全系列讲座等等。此外,针对老师也进行培训,提高教师法治素养。比如: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与依法执教、如何进行有效的家校沟通、如何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与暴力、如何有效处置常见校园安全事故等等。
5.通过走入这么多学校,你认为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遇到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法治课程不受重视,法治教育没有形成体系和长效机制。其次,法治教师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有限,针对法治教师的专门培训效果还有待提高;教学方式单一,很多法治课堂还是以法律条文,法律知识的讲授为中心,偏离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法律能力,法治理念,法治价值观"为中心的设计。最突出的问题是,实践教学严重不足,学生的动手能力,组织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责任意识得不到有效提升。为此,我们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专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律所参观、律师交流、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多种形成,使学生能够经常观摩、体验和参与一些适当的法律活动。
6.针对如何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我觉得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应该多部门、全方位地进行开展实施,只有全面提高大家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具体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针对学校校长,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题讲座,明确“一岗双责”,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针对班主任和老师,开展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面授培训,提高教师防范知识与处置能力。三是针对学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通过班会、品德教育、主题活动、班团队建设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重危害的认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四是指导中、小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形成规范的操作指引。五是加强家校联系,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家长监护责任,帮助家长建设优良家风,改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滋生土壤。
7.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从法律制度上对校园欺凌进行有效遏制?
以前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较少,导致了惩处机制缺乏震慑力;另一方面预防、干预、救济机制不到位,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但这种情况将马上有改变了,今年10月2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将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其中就有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风险,草案明确校方责任,规定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培训和教育。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8.针对老师和家长,陈律师有没有特别想叮嘱的?
在这里,我还是围绕校园安全再强调一下吧:学校作为中小学生重要的生活和活动场所,其安全风险防控问题,关系到学生本身能否平安健康成长,必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老师安全风险意识和处置能力。对于家长而言,我们也不能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不管了,需要经常和孩子讲解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同时配合学校共同开展相关活动和安全教育。
最后,祝孩子们在新的学年好好学习,平安快乐。(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见习记者 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