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应初步审查的基本事实,包括:
1.学生与学校之间是否存在教育法律关系。
2.是否发生人身损害结果。
3.是否发生经济损失。
4.是否有涉嫌犯罪行为,若有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
5.学校、受伤学生或者第三方是否存在过错。
6.学校行为与学生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
8.学校、侵害人、受害人是否投保及相关保险人的情况。
9.学校是否有办学许可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职业资格。
10.事故处理的状态,包括事故认定阶段、调解阶段、自行和解阶段、法院诉讼阶段。
11.对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要注意财产保全。
12.在案情具备条件时,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以争取公安、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