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自明年元旦起实施
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实施。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爱国主义教育法突出各级各类学校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教育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新的起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全面融入课程。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挖掘各门学科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二是强化实践育人。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场馆育人精品项目、红色文化弘扬基地,指导学校精心设计校园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场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等。指导各地各校统筹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教育引导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办好品牌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四是深化家校协同。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支持,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在青少年、基础在学校教育,既要注重教育引导,又要注重实践养成,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网络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唐磊介绍,爱国主义教育法施行后,中央网信办将进一步发挥网络普法优势深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指导各地充分利用普法基地、主题公园、体验场馆等场所,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传针对互联网企业及从业人员、青少年网民等,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式普法,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优质内容供给,提升网络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