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教育法》为基础,按教育形式立法,如《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关于教育活动的原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各类教育的基本制度和要求等都适用于民办学校。如民办职业学校,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适用《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在教育法律体系中,《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特殊法,其他法律是一般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通知存在部分地方和学校重视不够,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在培育学生热爱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培养审美能力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与高校开展合作,大批高校师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为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发展志愿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投入、深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司法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围绕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次就重点问题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意见》。
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现就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天津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本办法中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由学校教师带队,时间在1天以上(含1天),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社会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五育”并举,推进素质教育和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