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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专栏简介

我国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教育法》为基础,按教育形式立法,如《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关于教育活动的原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各类教育的基本制度和要求等都适用于民办学校。如民办职业学校,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适用《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在教育法律体系中,《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特殊法,其他法律是一般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

  •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
    日期:2024-07-15 点击:1次

    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日期:2024-07-14 点击:3次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日期:2024-07-14 点击:1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14 点击:3次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天津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日期:2024-07-14 点击:2次

    天津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本办法中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由学校教师带队,时间在1天以上(含1天),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社会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五育”并举,推进素质教育和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4-07-13 点击:4次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

  •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日期:2024-07-12 点击:4次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 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24-06-26 点击:9次

    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日期:2024-06-21 点击:10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指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日期:2024-06-14 点击:10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本办法所称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学生实行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由中央财政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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