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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日期:2023-12-17 来源:| 作者:| 阅读:20次 [字体: ] 背景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教计〔2023〕5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计〔2023〕44号),切实做好改革后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京教基二〔2020〕2号)自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9月1日起废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计〔2023〕44号),切实做好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考试育人功能和正确导向作用,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考试评价体系。坚持全面考核,全开全学全考,引导学生扎实学好每门科目,为全面发展打牢基础。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统筹兼顾,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三)考试定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监测初中教学质量、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

(二)考试方式

结合科目特点,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口语)、物理、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具体方式如下。

1.语文、数学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外语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听力和口语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听力和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笔试时长90分钟,听力和口语考试时长30分钟,学生在九年级有两次听力和口语考试机会。

3.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开卷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长70分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办法见附件。

4.物理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长7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见附件。

5.体育与健康科目采用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京教体艺〔2021〕31号)组织实施。

6.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由各区组织实施,化学和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见附件。

7.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科目考试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由各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三)成绩呈现

1.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笔试分值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道德与法治分值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分;物理分值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实验操作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为70分,其中现场考试分值30分,过程性考核分值40分,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分步实施。每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为合格。

2.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等,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的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3.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4.往届生参加录取时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减5分计算。

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外省回京考生)和2025年往届生,物理、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乘以8/7、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2026年起往届生物理科目成绩由笔试成绩加毕业时实验操作成绩计分,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由笔试成绩加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

三、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学习后参加该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中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和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

(二)考试对象

1.本市初中在校学生均须按年级参加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往届生、外省回京考生等其他考生应参加本市中招录取相关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方式

1.本市初中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往届生、外省回京考生等其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组织方式

1.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科目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方案》实施。

3.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科目由各区按照市级要求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将成绩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4.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科目由各区按照市级要求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将成绩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四、成绩应用

(一)初中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随班就读学生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原则上完成9年义务教育即可准予毕业。

2.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经外省市相关教育部门认定具体等级后,到区教委指定部门申请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认定。

(二)中招录取

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2025年和2026年满分为510分,2027年和2028年满分为520分,2029年起满分为530分。

结合高中多样化发展,探索在招生中参考使用考查、考核科目成绩。校额到校等招生录取要求以当年公布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市教委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要求。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统一命题,研制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考查科目区级命题和组考指导意见。各区教委负责制定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实施方案,做好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二)加强教学管理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加强对初中课程教学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衔接研究与指导,加大对考查、考核科目和实验操作的常态化教研指导力度。各区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指导,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及我市实施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各区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严格考试管理

各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考试实施程序等工作,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

附件:1.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计分办法

2.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3.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4.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附件1

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

计分办法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教基一〔2016〕5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一〔2018〕2号),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方式

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共计10分,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记录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进行扣分,扣完后剩余的分数即为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处分,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得10分。

二、计分情形

学生在初中阶段被学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应当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记录,予以扣分。初中阶段受到过处分,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的,不予扣分。

三、计分标准

初中阶段受到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扣2分;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扣3分;受多次处分的,累计扣分,扣完10分为止。

四、工作程序

初中学校按规定时间完成当年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整理,将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在初中阶段受处分情况报区教委复核。区教委复核通过后,由区考试招生部门于当年5月31日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依照本办法规定,核算学生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附件2

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是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课程。物理实验能激发学生对自然界的好奇心,引导学生经历科学探究的过程,帮助学生初步形成科学的自然观、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发展科学思维,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引导学校和教师重视日常实验教学,扎根课堂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科学探究精神。

一、考试依据

物理实验操作考试以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考试内容和要求。

二、考试内容

《课程标准》中规定的21个学生必做实验。

测量类学生必做实验

1. 用托盘天平测量物体的质量

2. 测量固体和液体的密度

3. 用常见温度计测量温度

4. 用刻度尺测量长度,用表测量时间

5. 测量物体运动的速度

6. 用弹簧测力计测量力

7. 用电流表测量电流

8. 用电压表测量电压

9. 用电流表和电压表测量电阻

探究类学生必做实验

10. 探究水在沸腾前后温度变化的特点

11. 探究滑动摩擦力大小与哪些因素有关

12. 探究液体压强与哪些因素有关

13. 探究浮力大小与哪些因素有关

14. 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15. 探究光的反射定律

16. 探究平面镜成像的特点

17. 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18. 探究通电螺线管外部磁场的方向

19. 探究导体在磁场中运动时产生感应电流的条件

20. 探究串联电路和并联电路中电流、电压的特点

21. 探究电流与电压、电阻的关系

三、考试形式及评分

实验操作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物理课程学业成就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融入日常课堂教学、随堂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信息化辅助考试方式。

物理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按照完成的实验数量依下表计分。成绩由学校记录,在九年级汇总上报。

完成

数量 21 19-20 17-18 15-16 13-14 11-12 9-10 7-8 4-6 1-3 0

计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0

附件3

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以实验为基础,实验对于筑牢学科基础,激发学生对物质世界的好奇心,培养学科兴趣,引导学生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思维,培养实践能力等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能够引导学校和教师重视日常实验教学,扎根课堂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科学探究精神。

一、考试依据

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以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确定考试内容和要求。

二、考试内容

以学生必做实验为载体,将基本化学实验技能和科学探究思路方法与能力的考查融入其中。必做实验 1-6 侧重考查基本化学实验技能,必做实验 7 和 8 侧重考查科学探究的思路方法与能力。

学生必做实验包括:

1. 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

2. 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3. 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4. 常见金属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5. 常见酸、碱的化学性质

6. 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制

7. 水的组成及变化的探究

8. 燃烧条件的探究

三、考试形式及评分

实验操作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学业成就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包括随堂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随堂测试融入日常课堂教学、随堂组织,满分为8分;按照完成的实验数量计分,完成1个计1分。集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从8个必做实验中抽取1个进行,满分为2分。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信息化辅助集中测试。成绩由学校记录,在九年级汇总上报。

附件4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指导意见

生物学实验能够激发学生探究生命奥秘的兴趣,引导学生通过亲历实验探究的过程,加深对生物学概念的理解,用科学的知识、观点、方法和思路探讨或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某些问题,提升核心素养。通过实验操作考试,引导学校和教师重视日常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科学探究精神。

一、考试依据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以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考试内容和要求。

二、考试内容

以《课程标准》中建议的实验探究活动及实践活动为考试范围,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六类:

1.显微观察类

2.解剖观察类

3.实验探究类

4.模型制作和模拟活动类

5.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类

6.发酵食品制作类

三、考试形式及评分

实验操作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学业成就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验操作考试融入日常教学,随教学进程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信息化辅助考试方式。

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须覆盖全部六个类别的实验探究活动及实践活动,每个类别至少考1个。按照完成实验探究活动或实践活动的数量计分,学生每完成 1个计 1 分,完成10个及以上计10分。成绩由学校记录,在八年级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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