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政频频出台,教育格局在发生剧烈变化。一些地方宣布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办学多年的民办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甚至办学者被迫将民办学校交给政府。这些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学界的关切。2021年7月23日下午,博鳌教育论坛“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知名律师徐昕出席并发表主题演讲。徐昕教授说提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举办和经营民办学校的刑事风险非常高。尤其是在推行教育新政后,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大爆发。
民办学校及举办者涉及的刑事案件,可以概括出七大特点:
1、彻查型刑事追诉
当下中国的刑事追诉以全面、彻底调查为首要特点。因此,往往不是指控一个罪名,而会同时出现多个罪名,涉黑恶案件就经常涉及十多个罪名。
这里有一些案例,例如,李某未取得资质办学,私刻公章签订合同,未支付部分款项,被判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姜某民等谎称可帮助学生到某些学校上学,与家长签协议,也被判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罗某晓等因学校董事会借钱未还,便利用执行董事之便将资金转到个人账户,被判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妨害作证、隐匿会计凭证罪;民办小学董事李某将财产转账到个人经营的公司,被判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
随之而来的还会有一些附带性罪名,如涉税犯罪,土地方面的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
2、诈骗犯罪高发
如今诈骗罪已成为经济犯罪中最大的口袋罪,民办学校对外经营行为中出现任何不实,都有可能被整成诈骗。
昨天就有一个湖北民办学校董事长被抓后妻子向我求助,他被指控诈骗政府财政补贴1000万。政府补贴诈骗案,只要查学校先前的申请文件,通常都能找到一些“制作”的文件,而根据这些可能原本非关键的文件,就有可能定罪。
3、融资类犯罪多
此类犯罪主要是因为办学建校投入巨大,资金短缺是常态,民企和民办学校融资困难,往往不得不采取面向亲友或公众筹资。如西安联合职业培训学院为建新校区公开募集资金,涉案130亿,被判集资诈骗罪,两被告人无期,多名十年以上。
4、管理矛盾和民事纠纷的刑事化
民办学校内部隐患同样不容忽视。股东争议等内部矛盾、民事纠纷也容易上升为刑事风险,职务侵占案件多是其重要表现。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是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民营企业管理中的普遍现象。其中,如果一定要定罪,仅财务手续不规范,就有可能被指控挪用公款、职务侵占,这两类案件也非常多。“宿豫中学充公案”就是范例。政府部门与学校的行政管理引发矛盾,发生行政纠纷,如果学校擅自起诉教育局或政府,或校领导不擅协调,就有可能遭受报复,包括刑事报复。民办学校管理层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内部管理矛盾,也有可能刑事化。
如宿迁案,张某柱对绝对控股的中学投入巨资建设,但因故迟迟未决算,资金链断裂,被迫从学校借款3000万左右周转,经所有股东同意,手续齐全。等资金一周转开,又立马把资金投回学校建设。我多次申请鉴定他的建设投入,检法坚决反对。后来我才知道仅未决算部分,政府就评估作价近6000万。可见,学校还欠张某柱一大笔钱,他根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当下,不得不妥协,讨价还价,从2000万谈到1500万,最终1000万,判缓刑放人。
5、非法经营罪呈上升态势
非法经营罪是经济犯罪领域的口袋罪,定罪标准很低。如擅自开展经营性办学活动,手续不全就招生,越范围招生等等,都有可能被套上这个罪名。
6、校园意外事件引发刑事风险
学生、老师发生意外伤亡,即使学校没有任何责任,也都有可能追究校领导的管理责任,有时会动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平息受害者家属情绪或舆情。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尽量协商赔偿,避免闹得凶。学校拖欠或不支付工人工资,或不支付建设费用导致建筑商发不出工人工资,工人闹事的,有关部门则可能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付校领导。
7、监察委经常介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等职务犯罪多发,是源于现实状况。民办学校属于长线投资,投入大,回本慢。为了尽早通过审批,获得许可,加上为了日常管理的方便,招生计划获得照顾,在当前环境下有可能得上下打点关系。无论是否涉嫌职务犯罪,监察委都有可能直接办案,因为其手段强悍,联合调查组或地方党委可以直接安排监察委介入。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本文原题为《民办学校的刑事风险与防控》,系作者根据2021年7月23日博鳌教育论坛“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上的发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