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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法治校园提供法律保障

日期:2024-04-22 来源:| 作者:| 阅读:10次 [字体: ] 背景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进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该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无论处在哪个人生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民法典》时代即将来临,这部法典的实施关系着千家万户。

最高检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增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内设机构,作为业务序列的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级政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非常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

为打击“套路贷”提供法律依据

近年来,某些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力支付日常生活开支,校园贷的问题在许多学校时有发生。“校园贷”“套路贷”的高额利息导致许多正值青春年华的学生们掉入这个陷阱之中,有的被“高利贷”一步一步逼进黑暗的深渊,甚至有的还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禁止放高利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表明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贷导致的一系列校园“高利贷”问题。

学生遭遇“高利贷”怎么办?

对“网络游戏”加强监管

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但是他们在使用网络充值打赏和电子支付方面没有经验。有很多家长也忽略了对孩子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家长们将用于充值和购买生活物资的手机频繁交与未成年人使用。许多网络游戏运营商在巨额的经济利益驱使下,越过道德的底线,也将经济目标瞄向了尚无抵御风险和社会经济辨别能力的学生。他们通过主动诱导的方式,“笼络”孩子并诱使其踏入陷阱,当家长得知银行卡上资金“不翼而飞”时悔之晚矣。

家长遭遇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实施充值打赏,其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可追回。网络经营者也应该恪守社会诚信,重视用户体验,加强网络监管,不要一味地追逐利益。

强化《民法典》普法进校园

划红线,立规矩,才能确保少年儿童学习环境的纯净与安全。随着校园外的安保措施落实,在课间活动期间,学校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师发现学生实施追逐、打闹、爬窗、爬栏杆等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行为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并以“以案说法”的方式提出批评教育,让孩子们懂得如何保护“自身安全”。教师在教学中应坚守岗位,不允许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对学生生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家长,并妥善处理。这样,让同学们感受校园阳光温暖,从而拉近师生距离,让老师与学生成为好朋友。

家长是孩子成长过成中的首任老师。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模拟家长的言谈举止,接受家长在生活中的日常教育。学校在学生进校园时开始对孩子进行文化教育。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这部法典是家长、教师、学生学习的“字典”。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对公民全面普法,让群众参与共同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才能安定团结。只有这样,学生们在“法治阳光”的普照下才能平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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