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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让民办教育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日期:2019-05-15 来源:民办教育律师网 作者:民办教育律师网 阅读:296次 [字体: ] 背景色:        

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让民办教育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李光宇: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

3月7日上午,河南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专门对司法部正在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建议,希望国家能够给予民办教育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李光宇表示,民办教育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引用了教育部官方数据,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占比超过全国学校数量的三分之一;各类民办学校在校学生5378.21万人,占比接近全国在校生总数的五分之一;从业者有500多万人,每年为国家节约5000多亿元财政投入。李光宇以他所在的宇华教育集团为例,从幼儿园到大学有30所学校,共有10.1万名在校生。参照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的有关数据标准,以宇华教育集团现有在校生人数计算,每年为政府节省教育经费17.04亿元。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使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民办教育,并对民办教育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该法的修改,使民办教育发展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李光宇结合本职工作经验和修法精神,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在规范民办教育的基础上,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增加有关“支持”的条款。在他看来,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大部分条款都是在讲“规范”,讲“支持”的不多。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六个方面的举措。民办教育是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成员,应让民办教育就像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说的那样“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正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都是在为党和国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管公办民办都是党办,不管体制内体制外,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例外。”李光宇说。

其次,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力度。他分析称,随着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进一步落实,我国即将诞生一批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理应享受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建议删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第十二条有关“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内容。在李光宇看来,草案的这一内容从根本上限制了民办教育机构上市融资扩大企业规模,这限制和打击的恰恰是行业内办学质量最好、规范化程度最高的一批优秀民办教育企业,这无疑与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相违背。

李光宇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表示,民办教育扩大规模、追求收益、上市融资都不会影响办学质量,更不会影响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教育企业上市,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民办学校融资难、资金短缺的难题,还能够通过上市监管、信息披露等更严格的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民办学校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让民办学校老师的生活、工作更有尊严,更能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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