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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占比调减背后究竟有何深层次原因?

日期:2023-04-18 来源:| 作者:| 阅读:32次 [字体: ] 背景色:        

文 / 新学说Cassie,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2021年,民办教育处于新一轮的重大政策调整。“民办摇号”、“双减”、“民转公”等多起政策叠加,让许多民办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民办学校从业者感到非常焦虑。其中,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调减的讨论愈发激烈。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为在2021VIS国际教育发展大会上表示,民办教育行业人士需了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调减的深层逻辑,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视角、更宽广的视野,谋划学校未来发展。

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该意见。从政策发布主体来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调减其占比政策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因此,民办教育行业人士需理性审视民办教育政策变化,高度关注政策的风向标。

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政治逻辑

黄为强调,民办教育发展的逻辑起点一定离不开我国基本社会制度和社会基本价值体系,民办教育者必须从中国现有的政治体系和机制环境中寻求发展方向,也必须从教育的专业性和民办教育的基本特征找寻规律。

他认为,目前民办教育发展包括政治、教育、市场三大基本逻辑。这三大逻辑相互叠加,每个逻辑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学段,发挥的作用各有不同。政策的背后是政治,民办教育行业人士首先要深刻领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治逻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目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国际形势来看,中美冲突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冲突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社会主义价值观和美国维护所谓“自由民主”价值观尖锐对立。而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阶段,“学校是意识形态的前沿主阵地”,学校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极为关键。

从国内形势来看,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部分香港年轻人卷入政治漩涡,将“爱国”与“爱港”对立起来,这从侧面反映出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发展已迫在眉睫。爱国、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从娃娃抓起。

同时,我国已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未来,我国要继续实现乡村振兴,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共同富裕。想要实现这些大目标,关键在于教育,基础在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也对民办教育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

教育政策风向标发生转变

从教育发展方向来看,如何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教育强国战略成为2021年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

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教育的政治性和公益属性提到了重要位置。可以发现,目前党的教育方针已上升到国家的法治层面。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逐渐实现了全面普及。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之后,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发展逐渐转向优质均衡发展。政府需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政策组合拳加码发力,“双减”、“规范公参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政策陆续出台,最终目的是让教育回归公益性,让教育主阵地回到学校。教育改革不是修修补补的局部性改革,而是具有政策组合拳攻势的系统性改革,把义务教育学生当作重点对象进行重点保护。

民办义务教育政策演进

黄为指出,目前的民办义务教育政策主要是围绕教育的公益性、政治性和公平性展开。

首先是突出公益性。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从法律上确定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即公益性。2021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限制办学主体、兼并收购、协议控制和关联交易等,目的是确保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其次是强调政治性。《实施条例》限制办学主题,主要是确保义务教育的教育主权完整和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最后是明确公平性。2019年《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保障义务教育公平均衡。2021年5月《意见》明确要求优化义务教育的结构,降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民办学校增量,规范民办学校发展。

二、民办义务教育的成绩与问题

全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逐年增加,从2005年的761.36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684.99万人,增长了121%;从2005年的4.46%提高到2020年的10.77%,增加了6.31%。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增加了教育的供给,一定程度缓解“上学难”的问题,同时还推进了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民办学校在经费筹措、办学形式、管理机制、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探索,开拓了教育改革创新之路。

但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据相关研究称:某些地区出现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增速过快,规模过大发展态势;个别地方落实法律要求失职失责;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失陷;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失控失序;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失范失当, 部分公办学校管理失灵失效。

对此,部分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发表了观点。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王蓉:

当前我国教育出现了“拉丁美洲化”趋势,即在人口收入差距显著的社会中,大量中高等收入的家长可能逃离公共教育体系而在私立部门中寻求更高水准的服务,公立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逐渐成为低劣质量机构的“代名词”。在许多一二线甚至三线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有相当数量民办学校碾压许多公办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杨东平:

民办义务教育主要存在两大问题:第一是体量过大的问题,在民办教育体量非常大的部分区县里存在着政府卸责和利益勾兑的问题。第二是民办教育具有很强的营利性,目前民办学校已经形成了一种成熟的规模化商业模式,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合谋,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结合来营利。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

部分民办学校吸纳了公办名校参与办学,形成了所谓的“名校办民校”、“公参民”学校,造成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教育秩序。大量“名校办民校”、“公参民”学校,不仅没有起到丰富我国教育市场的作用,反而挤压公办教育资源,将教育竞争急剧扩大,危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黄为结合民办义务教育的成绩和问题,指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权在于县级政府,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发展规划缺失或城镇化过快、随迁子女较多,部分县级政府推卸应有责任,滥批了许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甚至以招商的方式引进了新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无序盲目发展。

三、规范工作的推进情况及面临的挑战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先后召开会议,要求各地紧扣各项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规范工作。

基于此,2021年以来,四川、湖南、江苏、河南等省市陆续发文,明确提出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其中省域内不超过5%,县域内不超过15%等内容。

黄为结合各地政策落地情况分析,目前民办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工作面临着两大挑战。

财政压力持续加大

从中长期来看,受疫情冲击、经济潜在增长率下降,以及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预计未来五年我国财政收入总额将呈低水平运行势态,而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控制民办教育发展规模,意味着政府需要加大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增加公办学位。在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学位需求和民办教育发展规模成为一大挑战。

公办学校质量需要提升

变化的是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占比,不变的是学生和家长对个性化教育和高质量的需求。调减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占比对公办学校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部分民办学校退出市场之后,一部分学生需要回流到公办学校,这将倒逼公办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应对之策

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两条出路。

继续办学:进入5%,或被政府购买学位

在5%政策以内的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办学,根据政策,其他部分学校或可被政府购买学位。《意见》提到,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学位管理办法,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

黄为强调,一定要用足用好政策。民办学校占比较高的地区可由政府购买学位,对于地方政府和存量民办学校而言,这是双赢方案,既可以确保5%的指标达标,节省财政投入,又可以确保民办学校平稳发展,减少资源浪费和权益损失。

其落实在于,政府购买的意愿和持续的财力保障,以及精准核算办学成本,确定学位购买价格。

退出义务教育领域办学

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要主动转型或完全停止办学。

从目前的情况可以发现,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已转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幼儿园等其他学段,重新申办办学许可证。

而对于另外一部分民办学校,黄为建议,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办学质量偏低的学校可以尽早停办。举办者年龄过大且没有合适接班人的学校,可以选择停办或交给政府转公办学校。

黄为认为,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影响下,民办学校要坚持强化战略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辨证思维、底线思维,提高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质量意识,从更高的站位、更宏大的背景和更长远的未来统筹谋划学校发展。从“危”中把握“机”,清理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就是机遇,剩下的就是“王者”。

五、民办学校未来发展方略

在民办学校占比调整的大背景下,黄为对存量的民办学校提出六大建议,认为民办学校需保证初心,根据其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创新学校发展方向。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民办学校不是私人财产。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领悟力,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党的监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心怀国之大者,认真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2、构建“合规”体系,确保学校和举办者安全

《实施条例》已明确法律责任,规定了惩罚办法。非营利性就不能挪用或侵占办学结余,举办者的法律责任巨大。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要提升“法商”(法律商数)水平,补齐刑事风险意识弱和法律风险内控机制缺失这两个短板,以防为主、防救结合,以合规创造价值,确保学校和举办者安全,推进持续健康发展。

3、优化内部治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民办学校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民办学校制度,将公办学校的规范性和民营企业的灵活性优势叠加,充分发挥民办学校活力。同时,民办学校需加强党的领导和内部监督,落实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让懂教育、善管理的校长办学。这是民办学校转型提质的必然要求。

4、提升领导力,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民办学校举办者要持续进化,不断提升领导力,从战略层面规划学校发展,从系统构建提升办学实力。黄为认为,战略规划发展主要取决于以下5大方面:

价值取向:初心、愿景、使命、价值;

战略规划:目标与定位,远景目标、中期规划、近期计划;

团队建设:核心团队、师资队伍,共同愿景;

管理升级:现代学校制度、法人治理结构;

教育创新:投入研发,课程与教学特色,核心竞争力。

5、坚持公益性办学,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在新形势下,民办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者必须由投资性办学思维快速转变为公益性办学心态,不能把“良心事业”办成逐利产业,为国办学,为民分忧,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社会责任。

6、加大教学投入,提高办学质量,打造教育品牌

民办学校要真正回归教育本位,自觉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数字和人工智能时代已经迎面而来,面向未来,民办学校必须摒弃与公办学校同质化发展的模式,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和新的质量观,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真正让教育“赋能于人”,以质量和品牌取得学生家长充分信任和政府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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