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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常识

什么是专门矫治教育?

日期:2023-12-04 来源:| 作者:| 阅读:52次 [字体: ] 背景色:        

1. 什么是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第45条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从法条来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至45条存在行为严重性、违法涉罪程度、管教难度的递进性,所以,在具体采取的措施及程序的启动上也有相应的变化,从让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到监护人、学校申请送至专门学校,再到教育行政、公安机关可以主动决定采取专门教育措施,再至送至专门学校的专门场所开展专门矫治教育,也反映了惩戒的递进性。

2.专门矫治教育会限制人身自由吗?

全国人大谈专门矫治教育:闭环管理但不限制未成年人人身自由 “专门矫治教育是采取比较严格的措施,就是闭环管理。

所谓闭环管理,是适当借鉴疫情防控有关封闭管理措施。”郭林茂表示,需要说明的,对这些未成年人不是限制人身自由,是在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专门学校学习,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矫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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