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

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日期:2022-10-19 来源:民办教育律师网 作者:民办教育律师网 阅读:102次 [字体: ] 背景色:        

教育部等三部门提示: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

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近期,发现有一些机构打着高薪旗号,招用“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严重扰乱培训市场秩序,误导社会公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为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合提示:

一、家庭教育指导是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重在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二、“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主管部门未颁发或授权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三、“家庭教育指导师”不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质要求,不能招用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

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以“家庭教育指导”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教育发布、教育部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