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如何有“名”更有“实”
来源:检察日报
【话题背景】根据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全国检察机关共有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前不久,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如何让法治副校长做到有“名”更有“实”,将司法保护更好地融入学校保护,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本期“成长对话”特别邀请了法学专家、学校工作人员和检察官各抒己见,力求凝聚共识,努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
充分发挥供给侧制度成效
王贞会(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2021年12月2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称《办法》)。《办法》充分吸收了多年来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规范和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实现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校全覆盖作了体系性设计,有助于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在实践中的全面落地见效和长远发展。
《办法》颁布前,2021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下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法治合力。
无论《办法》还是《工作规定》,都是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指挥棒”。特别是,《工作规定》明确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的主要职责、主要工作方式、应当具备的条件等,有效解决了过去一些法治副校长“有名无实”或是等同于校园法治课老师等问题。
法治副校长制度体现了一种以中小学校和未成年学生需求为供给侧的制度安排,彰显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学校管理和教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根据《办法》及《工作规定》相关规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既要具备高尚品德和责任感,能够在德行塑造方面给学生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也要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实践经验,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时更加专业、科学和准确,更能将在校学生法治教育整体布局与针对特定群体的案例式教学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从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在中小学全面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有助于在根本上解决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诸如校园安全、学生欺凌、犯罪预防和对未成年学生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等问题。例如,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机制和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校园内外安全有序;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欺凌、性骚扰、性侵害、诈骗、拐卖等以未成年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的潜在风险,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侵害行为,更好地维护学生权益;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干预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协助学校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等。
实践中,法治副校长在履职过程中除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管理、指导依法治理等校园管理方面的职责以外,应当更加关注学生群体的法治需求和权利保护问题,切实发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护中小学生各项权益的重要作用。
第一,注重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实践教育。应当说,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带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实践教学恰恰是法治副校长的优势所在。法治副校长应当充分利用工作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情景式、体验式、案例式的社会法治实践活动,将法治课堂搬到现实场景中进行互动交流。法治副校长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现场情景式教学、沉浸式体验、多媒体案例式教学等方法,使“干巴巴”、略显枯燥乏味的法条和法理变得生动形象鲜活起来;还可以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让学生近距离了解司法机关职能,“零距离”接受现场版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元化的法治实践教育,在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兴趣的同时,也帮助学生对有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理解,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与温情,知道在遇到侵害行为时如何保护自己以及触犯法律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另外,可以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扩大到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定期对教职工和家长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在校学习环境和健康的家庭生活环境。
第二,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各项制度在中小学校得到有效落实和认真执行,为未成年学生筑牢“安全防火墙”。法治副校长应当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制度内容贯穿在对学校教职工的培训中,在日常工作中保持与学校有关报告义务主体的密切沟通,及时发现侵害线索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协助有关机关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入职教职工的信息查询工作,为学生安全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屏障,将有过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阻挡在校园之外;对于已经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工中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法治副校长在发现后应当及时告知学校予以解聘,切实防范校园内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第三,协助开展临界预防、分级干预,推动教育矫治手段的专业化和实效化。法治副校长应当协同学校各部门、家长等共同做好对学生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及时主动参与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化解,避免学生之间冲突恶化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法治副校长应当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落实罪错行为临界预防、分级分类干预的各项制度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干预。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倾向的学生的筛查和识别工作,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教育方案,并可以与妇联、团委、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组织一起对未成年学生或其家庭开展社会化关爱帮扶,聘请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开展专业化教育辅导,帮助学生纠正其心理和行为偏差,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念,降低学生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保证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健康成长。
期待履职走深走实
陈诗梨(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育才汉口小学大队辅导员)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的重要举措。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出台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有利于规范、保障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充分全面履职,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立足法律优势,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
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着极大的法律优势。在校级管理的过程中,法治副校长对法治教育进行专业有效的顶层设计,能够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积极参与制定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健全校园安全防控机制。此外,法治副校长还能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与环境卫生等。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法治副校长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防止危害学生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从准入审核到健全制度,再到维护环境,多角度筑起法治安全的防火墙。
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除了参与制定和完善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还能够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对涉罪未成年学生实施精准帮教,辅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二是丰富教学形式,让法治的种子根植在孩子心中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副校长要指导和协助学校运用丰富的教学形式,让孩子学法懂法守法,甚至是主动向他人普法。
法治副校长可以结合检察履职,提供翔实有效的法治教育资料,指导和帮助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让法律从课本延伸到生活中,变得鲜活起来;同时,参与制定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设计合适的专题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可以通过开设法治小课堂、举办法治讲座、制作讲解宣传画等形式,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副校长可以邀请孩子们走进检察院,通过案例情景模拟、模拟法庭等体验活动,让孩子们切实体会到法治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在特别时间节点之外,法治副校长可以协助校园网站等平台开设法治宣传教育栏目,举办主题班会、研讨会、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法治学习活动;协助开展关于优秀法治班级、法治模范学生的创建活动、组建少年法学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法治社团;制作“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主题宣传手册,通过法治班会、广播节目等加大宣传,让孩子们做主角,讲解学到的法律知识,号召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优化考评体系,激励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
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学校加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不均衡、人员流动性大、与本职工作有一定的时间冲突等问题。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为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和水平,各相关部门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特别是学校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如将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主动向法治副校长介绍学校有关情况,定期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法治副校长反馈,对涉及法治副校长履职的会议、活动事先与法治副校长沟通,通知其参加。此外,学校应当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按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在评价时,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派出机关。
找准自身定位和使命
缪爱萍(作者系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日前,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透露,全国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但是,法治副校长在数量和形式上的“过关”,不代表内容和效果上的“过硬”,一些地方甚至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在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安全、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高学校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实质作用。如何让这项制度行稳致远,让青少年未来可期,让校园风清气正,更好地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以“我管”促“都管”,法治副校长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找准自身的定位和使命。下面,笔者以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为例,谈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做法治教育的传播者。近年来,苍南县检察院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理念,以“增效果不增负担”为导向,采取“法治教育融合校园课程、法治教育融合校园文化、法治教育融合家长学校”三融合方法,积极打造“嵌入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一是在“新”字上下功夫,创新课程形式和载体。引入互动游戏、情景剧、模拟法庭、微电影等新型普法方式,寓教于乐,以乐促学。如联合电视台制作少儿普法栏目,以案释法,让学生从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二是在“实”字上下功夫,丰富课程内容和内涵。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校园自有课程的有机嵌入、无缝衔接,实现“督导不替代”。如结合学校年度法治教学大纲,设计开发体验式、沉浸式的普法系列课程,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三是在“精”字上下功夫,打造未检特色品牌。由传统授课“大水漫灌式”向“滴灌式”改变,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和需求,提供“点单式”服务。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网络赌博、“校园贷”等热点问题时时更新课程“菜单”,因材施教,打造特色品牌。
二、做校园安全的守望者。法治副校长不仅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还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加强未成年学生保护。一是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助力校园安全建设。苍南县检察院从一起在校生持械参与聚众斗殴案入手,将法治课堂带入校园,以身边实例现场说法,并督促校方建章立制,加强对在校生私自携带管制刀具的管理。二是完善入职查询制度,协助学校严把教职员工和安保人员“从业关”。苍南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一起教师猥亵案,由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教学,将普法微课推介给全县113所中小学校,实现重点普法内容全覆盖。同时,以该案为契机,督促学校、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1万多名在职教师进行系统排查,对新进400余名教师通过“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予以查询,从而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三、做违法犯罪的“吹哨人”。一是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对于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生,协助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训诫和矫治教育,做好犯罪预防。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或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违法犯罪学生,实施精准帮教,矫正其行为和心理认知,预防再犯罪。苍南县检察院一名法治副校长在工作中发现,多名入所羁押的未成年学生因被剃光头而羞于回校就学,随即向看守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就学就业实际,对在押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看守所高度重视并予以整改。三是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苍南县检察院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发现性侵案件及时拨打“110”或“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酒吧、宾馆等场所多发的情况,联合公安、文化管理部门予以排查,严禁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从业,责令宾馆、酒店接纳未成年人时,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遇紧急情况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四、做共同成长的保障者。共同富裕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苍南县检察院深入学校排摸校园内外的学生现状,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强化社会救助和司法保护,确保未成年人在共同成长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联合教育、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救助,协调解决学生在校住宿、营养改善、失学辍学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针对校园内存在无户籍学生无法注册学籍问题,苍南县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全面排查,帮助全县123名无户籍儿童落户,解决就学难问题。
五、做法治社会的引领者。法治副校长要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为未成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履职地点由校内拓展至校外,把“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法治副校长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该基地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思政课程内,教育部门每周安排两个班级的学生到基地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引领青少年尊崇法律、崇尚法治。二是履职对象由学生向教师、家长、教育行政人员延伸。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发现监护缺位或失当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三是履职方式由法治宣讲向多部门联动转变。推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方式督促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将司法保护与学校、家庭、社会、网络、政府等五大保护相融合,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引领推动儿童友好性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