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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湖南等地经验做法 进一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来源:| 作者:| 阅读:59次 [字体: ] 背景色: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湖南等地经验做法 进一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9-04-2023-0004-1 生成日期: 2023-03-27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监管厅函〔2023〕4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推广湖南等地经验做法 进一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湖南等地经验做法

进一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抓紧明确各类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出台机构设置标准,积极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对标整改。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实现合规机构“证照齐全”,各地在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打通政策堵点,充分发挥好各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协调沟通,完善机构管理程序,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及时为合规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对经营多种非学科类业务的机构,要由主管部门加强牵头统筹,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实行联合审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加强部门之间审管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或监管冲突。

现将湖南省和江苏省南通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的典型做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加强宣传解读,细化责任分工,提升服务水平,按期完成《意见》规定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排查整改任务目标,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需求,使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附件:1.湖南省经验材料

2.江苏省南通市经验材料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湖南省经验材料

湖南省教育部门积极协调沟通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达成共识,联合研制出台了《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机构申办者只需向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一次资料,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少跑”。同时,推行联合办证,引导小型非学科类机构整合资源、组团办证、共谋发展。长沙市芙蓉区制作现场查勘示意视频,提前视频预审,有效提高现场正式查勘的合格率,实际办理证照仅需6个工作日,与法定时限相比压减近93%。浏阳市加强对有照无证的机构点对点沟通,对符合条件的提前派驻网格管理员指导帮助办证。湖南省“湘易办”政务服务平台已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纳入建设规划,将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附件2

江苏省南通市经验材料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部门协调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迅速出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监管办法,编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并向社会公布,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提供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启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已全部启动。2022年6月6日,海门区发放全省首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2022年8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解决非学科审批工作中消防验收备案、培训类别分类、时间节点等难点、堵点问题。2022年10月起,采取周通报方式,每周在《南通“双减”工作周报》通报各地审批进度情况,督促各地加快非学科机构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497家,其中科技类24家、文化艺术类377家、体育类96家。同步推进新设立非学科类机构审批,现已审批新设立机构24家,其中科技类1家、文化艺术类21家、体育类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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