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和变更备案有什么区别?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是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证书加载的登记项目需要变更,如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后原证书需由登记机关收缴并换发新的证书。变更备案业务是指举办者变更、出资者变更、理(董)事会成员变更、监事变更、章程变更等,属于行政服务事项,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履行程序需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不需要更换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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