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设立运营 >>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哪些要求?

日期:2023-11-23 来源:| 作者:| 阅读:43次 [字体: ] 背景色: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哪些要求?

1.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教育资格。

4.鼓励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

5.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德育为先,教书育人,注重学生三大能力培养。

6.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7.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