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维权指南 >> 学生维权

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应了解的事实包括哪些

日期:2023-04-18 来源:| 作者:| 阅读:44次 [字体: ] 背景色: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应初步审查的基本事实,包括:

1.学生与学校之间是否存在教育法律关系。

2.是否发生人身损害结果。

3.是否发生经济损失。

4.是否有涉嫌犯罪行为,若有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

5.学校、受伤学生或者第三方是否存在过错。

6.学校行为与学生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

8.学校、侵害人、受害人是否投保及相关保险人的情况。

9.学校是否有办学许可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职业资格。

10.事故处理的状态,包括事故认定阶段、调解阶段、自行和解阶段、法院诉讼阶段。

11.对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要注意财产保全。

12.在案情具备条件时,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以争取公安、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机构的支持。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3691255677。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