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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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思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徐州李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小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北京千思捷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千思捷公司)与被告徐州李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李睿公司)、李小龙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本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于2018年3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千思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文海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锋,被告徐州李睿公司及被告李小龙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宜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