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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专栏简介

部门规章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8-11 点击:154次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 关于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8-11 点击:210次

    关于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后,个别省级人民政府无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诒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授权通知》)中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校名的规定,擅自批准一些校名混同于普通本科院校的高等职业学校。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非营利民办学校免税的规定
    日期:2018-08-10 点击:303次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非营利民办学校免税的规定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 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8-08-10 点击:174次

    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日期:2018-08-10 点击:323次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日期:2018-08-10 点击:200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本全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1979年12月6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1980年8月26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 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
    日期:2018-08-10 点击:223次

    关于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工会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组建工会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有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做到边组建、边巩固、边发挥作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所有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工会组建工作。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8-10 点击:240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提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关于"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征契税。

  • 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日期:2018-07-29 点击:172次

    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培养了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还存在发展相对缓慢、规模总量偏小、发展不平衡、办学条件及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 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29 点击:197次

    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实行教育部门的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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