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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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修订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现予印发。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主要有以下4种情形:排除消费者在必要限度内披露协议内容的权利、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请求退费的权利、商家单方限定管辖法院、商家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主要有以下4种情形: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违约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商家关于补课及课时结算的单方不合理规定,加重消费者责任;商家关于退费的单方不合理规定,加重消费者责任。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教育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试图减轻或免除自身的以下4项责任和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人身安全保障义务、财产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