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部门规章专栏简介

部门规章

  • 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
    日期:2023-08-30 点击:20次

    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挖掘老龄社会潜能,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推动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制定本计划。

  •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答记者问
    日期:2023-08-30 点击:16次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答记者问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前期已有试点探索。教育部于2018年启动实施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2020年启动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累计招募20000余名中小学退休教师,近1000名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双一流”建设高校退休教师开展支教支研,既发挥了退休教师余热,又提升了受援校、受援地教育发展水平,形成了多赢的良好局面,有基础、有条件在新形势下实现优化升级,发挥综合效益。

  • 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
    日期:2023-08-29 点击:16次

    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经统筹研究,决定在上海市、山东省、青海省、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常德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重庆市云阳县10个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试点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周期3年。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日期:2023-08-20 点击:43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

  •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日期:2023-08-19 点击:20次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0 点击:194次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学许可证由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技术标准(附件1),按照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分别组织印制。各省级有关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办学许可证的印制(含样本、数量、编号等)和发放(含民办学校名称、编号、办学许可证相关信息等)情况,按照业务指导关系分别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 招生基本要求
    日期:2023-08-07 点击:25次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07 点击:19次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07 点击:86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3-08-07 点击:22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违规人员的处理,由有权查处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监察处理、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