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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专栏简介

部门规章

  •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日期:2024-06-14 点击:29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本办法所称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学生实行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由中央财政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日期:2024-05-29 点击:34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 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日期:2024-05-24 点击:1033次

    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19 点击:26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类教指委)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教指委)进行审议。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
    日期:2024-04-14 点击:33次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一些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教育机构)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少数民办教育机构在招生、广告宣传、证书发放等方面存在着虚假许诺甚至欺诈行为。这些问题影响了民办教育的声誉,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且已诱发了一些事端。

  •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日期:2024-03-22 点击:44次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教育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
    日期:2024-03-22 点击:66次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对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校长队伍现状而制定;是选拔、任用、考核、培训中小学校长的基本依据。下达《条件》是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使中小学校长努力达到《条件》的基本要求;同时逐步做到按《条件》选拔、任用新的校长。

  •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
    日期:2023-12-20 点击:39次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现就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以下意见

  • 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2021)
    日期:2023-11-23 点击:34次

    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2021)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教职成〔2021〕4号2021.12.31 发布2021.12.31 实施

  • 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3-11-21 点击:62次

    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科学稳妥做好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切实落地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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