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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法律风险之学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风险

日期:2018-08-08 来源:民办教育律师网 作者:民办教育律师网 阅读:2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培训机构法律风险之学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风险

教育培训机构的学员既有成年人也有未成年人,对于幼教机构和中小学课外辅导机构来说,其学员几乎全是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法》对于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伤害后,教育机构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都有特殊的规定。对于很多教育培训机构来说,其教学场所大多是租用的开放性的写字楼或商用物业,与正规学校相比,在安全性和封闭性等方面存在差距。因教育培训机构未履行管理义务,或履行不到位而导致学员产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校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管理人员、老师的安全意识教育;要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设备,做好安全警示;制定处理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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