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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法律风险防范

日期:2023-03-13 来源:| 作者:| 阅读:119次 [字体: ] 背景色:        

学员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时,往往对合同具体条款和机构的授课质量并不了解,从而在签署合同且交费后,对教育机构产生不满却因各种原因而无法退费或获得赔偿。为了减少学员的此种风险,同时为了避免教育机构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情形,现针对实践中案例的特点,向教育机构、学员提出几点避免风险的建议:

对教育机构而言:第一,应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和契约必守精神。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招生,主动对办学资质、招生范围进行披露,提高行业自律,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第二,应规范合同文本,不仅应与学员订立书面合同,还应清晰明确地表述合同条款,注重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合理尊重合同相对方的基本权利,尤其对学员较为关切的培训需求,应给予明确解释和说明,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并落实到合同条款中。第三,应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如实披露自身授权资质、与相关大学合作关系、师资力量等信息,杜绝做出“保过”、虚假考期等承诺,净化教育培训环境。第四,应正确、适当履约,不可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变化时亦应及时通知学员,经对方同意后再行确定合同履行条件。

对学员而言:第一,理性对待宣传内容,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应查证教育机构的相关经营手续和资质,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避免教育机构隐瞒重要事实,使学员产生误解。第二,订立书面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对模棱两可的语句,应要求教育机构给予充分释明,并落实到合同条款中,尤其应当对课时时长、授课老师情况、学习地点、学费涵盖范围、是否需另行交纳其他费用等关键条款了解清楚并予以明确。第三,积极理性沟通,正确维权。若对培训质量不满意或自身培训计划发生变化,要及时与教育机构协商,合理调整合同履行方式,避免纠纷的产生;如认为教育机构存在恶意违约、不当经营、涉嫌欺诈等情形,应向工商、教育、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第四,注意留存证据,对培训合同及相关附件、缴费凭据、听课证等进行妥善保管,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争议,尽量进行录音录像,保留影像资料,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当前教育培训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形下,为了遏制培训机构恶意违约、虚假宣传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强化审批监管力度,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提高教育培训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师资构成及配套设施是否与其培训范围相符,对已经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及时清退。而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要保质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在严格审查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裁判,并依法公开裁判文书,以期通过对类案的裁判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同时,法院亦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多方联动来指引和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净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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