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寒假了,家长群里最近也开始热闹起来,都在讨论是不是要给孩子报个辅导培训班,借假期让孩子好好查缺补漏,哪科考得不好就抓紧时间补一补。在接受学校教育之外,越来越多的家长愿意选择在课余时间给孩子报各种看似有“针对性”的课外辅导班进行学习。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课外辅导班等市场也越来越多,“小班化”“定制化”“一对一”……一些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使用有吸引力的语言夸大师资能力和培训效果,让消费者往往凭借一时的认识和理解冲动签订合同,一旦发现授课与宣传不符,往往导致维权困难。其中,“退费难”成为投诉最集中的问题。那么,这些纠纷涉及哪些法律条款?消费者一方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先生去年给孩子报名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购买了100课时的课程。李先生说:“在孩子上了20多节课后,觉得课程质量并不如意,总抱怨说老师讲得很慢,也没有什么新意,讲的都是题目。”李先生想到一节课的费用高达550元而效果并不如意,于是在上了26节课后,给孩子停了课。并要求对方退费,但双方多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补充协议里约定,“签署的课时数,不退、不换、不折现”。李先生认为这个补充协议对消费者不公平,便于停课后联系教育机构要求退还未上的课时费,教育培训机构一位负责人表示,针对客户李先生,公司做了大部分服务工作,客户却要退费,双方在中间工作和条款的认定方面存在分歧。李先生选择到相关部门进行维权,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机构退还一部分中介费及剩余课程费用。
诸如此类的案例并不少见,消费者去民间教育培训机构时,对方提供的合同都是预先拟定内容的格式合同,合同内容多侧重于保护合同拟定方的利益,如果消费者没有看清就签字,往往容易陷于被动。
培训班不退费该向谁投诉?
补习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北京市闫律师就此事件提示,培训班不退费也可向工商局投诉,拨打12315电话投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未上课时的课程费或培训费。
报培训班慎签合同看清合同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闫律师还提示到,现阶段,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有减轻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义务的嫌疑。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谨慎小心。签订合同时,把相关的服务内容、费用、质量、方式和退费事项都写进合同内容,注意看合同条款,是否约定课程的费用,包含多少学时等,万一权益受到损害,方便维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学生上了一段时间后再也不愿意去。家长无奈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交的费用,但因构成违约,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小编提醒:报班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选择培训机构一定要找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2.合同是自身利益最有力的保护,注意合同中含糊不清的条款。退费附加条款多,报班付费应慎签合同。
3.培训机构利用交费越多课程优惠越大促使消费者多报课程,警惕里面的风险也越大。
4.保留合同、票据和宣传手册非常重要,还要提示,保存好刷卡记录或者转账凭证,尽量不要转个人账户。一旦出了问题,牵涉退费问题,票据和校方的宣传材料都将成为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