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交流
律师参与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服务指引本指引所称之合同服务,系指受高校委托的律师就有关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提供的服务。高校的合同涉及较广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采购合同、校企合作合同,后勤服务外包合同等。律师审查、修改合同服务指引可参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在此仅就起草合同服务相关指引说明如下。
律师参与高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操作指引律师在接到高校法律工作机构需要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应将案件按性质、紧急情况、来源进行分类处理。可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其中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机关督办、限期答复,社会影响较大,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列为优先处理级别。
现有的营利性机构如何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现有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设立新非营利法人,民政部门依法审批登记。新非营利法人依法设立后,按照审批办学范围开展学科培训,同时应依法履行好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在体育侵权纠纷中的适用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首次将自甘风险规则法律化,并将规则适用范围明确为“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主要适用于体育侵权纠纷等案件。笔者尝试通过分析民法典实施后全国法院审理的涉及自甘风险规则的体育侵权纠纷案件裁判文书,系统梳理此类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并就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提出建议。
在校读书子女是否都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在校就读的子女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三:1.年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年龄满18周岁仍然在普通全日制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学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已经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出资人是否享有出资财产所有权?总的来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出资人具有特别财产权,这种财产权集中在财产性权益方面,主要表现在出资人拥有參与出资财产管理权、出资资金转让权和学校剩余财产奖励权。
中小学课堂急需“打假”一、假目标
中小学课堂急需“打假”二、假导入
中小学课堂急需“打假”三、假情境
中小学课堂急需“打假”四、假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