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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专栏简介

政策文件规定

  • 关于修订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现行有效
    日期:2023-11-18 点击:31次

    关于修订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现行有效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以下简称专技类培训)服务,化解培训服务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了《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合同》(BF-2023-2730)示范文本(见附件,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 宜都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听证标准
    日期:2023-11-18 点击:59次

    宜都市教育局教育行政处罚听证标准为了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教育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我局教育行政处罚听证标准。

  • 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开展教学活动的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2023-11-18 点击:144次

    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开展教学活动的处罚裁量基准1. 没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2. 逾期仍不改正,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招生;同时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3. 逾期仍不改正,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2023-11-18 点击:86次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 附件2:教育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日期:2023-11-18 点击:32次

    附件2:教育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淄博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暂行)
    日期:2023-11-18 点击:36次

    淄博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暂行)为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监管机制,加强和改进教育执法,规范我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合理、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国家语委关于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3-11-15 点击:30次

    国家语委关于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力推动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国家语委现就“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人就《国家语委关于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期:2023-11-15 点击:32次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人就《国家语委关于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点击:34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高校是本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校内党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机制。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举措,指导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 2024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日期:2023-11-10 点击:31次

    2024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答记者问会同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和规范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系列举措,相关规范管理措施已于2021年起逐步实施,相关招考政策将于2024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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