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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发生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否支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在高考前后住院,精神损害赔偿金能否支持。刘某系高三学生,事故发生时正处于高考总复习阶段,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其颅脑损伤住院治疗,高考后又遵医嘱继续住院治疗,本次事故的发生给刘某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故酌定支持刘某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
快递寄丢毕业证只赔36元?法院这样判鉴于目前公众对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的了解程度,根据一般的社会经验判断,仅能出具毕业证明书而不能出具毕业证书,有可能在求职、参加各类考试等社会活动中给张某带来不便和影响,同时由此也会给张某带来精神损害。
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并无安排其就读某幼儿园的法定职责孙小某所提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请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无实际履行义务且该诉请难以客观实现为由被驳回。受教育权作为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被明确规定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之中,本案中的孙小某为实现自己的受教育权利用法律途径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体现,但是在运用权利的同时也要注意权利的边界。
校园侵权事件中涉及学校、学生等几方责任的认定本案中,事件发生于课间休息期间,学校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视频监控中显示课间老师正在走廊劝诫学生注意安全、《班主任手册》安全记录、班级QQ群以及安全平台每日安全提醒等,足以证明学校方面当时已对学生进行了充分有效的管理,虽然未能避免意外损伤事故的发生,但学校并无过错。
《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法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因此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伪造学历入职单位可随时解聘王某在入职时提交了虚假的毕业证书,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以合同无效为由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故我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延迟履行协调监督职责的认定关于教育行政机关对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的职责范围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对教育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及人员在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得都比较原则和宏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在于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施教区的划分等,但每一名儿童具体就读何所学校并非上述义务范畴。
准确界定多层次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间主管边界 推进体育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及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设立后首例明确界定多层次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间主管边界的案件。在“依法治体”的新格局下,人民法院准确界定体育协会内设仲裁委、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促进体育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体现了鼓励体育自治,发挥专门机构处理纠纷专业度、及时性等优势,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和体育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本案为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更为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提供了司法保障。
某控股公司诉某通信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某控股公司与某通信学校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某控股公司承建某通信学校某科训大楼工程。后某控股公司按约进场施工,现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因双方未办理结算,某控股公司申请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并请求判令某通信学校支付尚欠工程款9992935元及相应利息。
仲裁协议约定不明或无效咋办?我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