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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一条关于某小学一年级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附图八卦,在相关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传播开来。“A妈妈”在孩子班级微信群中发布了老公与“B妈妈”之间非正常交往的言论,引起广泛关注。王某看到该消息后,发现“B妈妈”在微信群中的备注的孩子“B”,与自己班级里的某位同学同名同姓,便误以为“B妈妈”就是该同学的母亲——李某。
社交平台自动恢复个性化广告推荐 法院:不得以默示同意替代明示同意小雨是某高校法学院学生,作为某知名社交平台的资深用户,对于平台不定期推送的个性化广告推荐感到困扰。为了避免被个性化广告推荐误导,出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目的,小雨希望能彻底关闭该平台个性化广告推荐。然而,在进入该平台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设置时,小雨发现她只能选择为期六个月的关闭时间,期满后平台将直接自动强制性恢复个性化广告推荐。
未成年人给游戏大额充值,家长有权要求返还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1岁的阿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手机给游戏进行大额度充值,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并未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该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款。
海淀法院对一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宣告终身禁业,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学校聘用的教学辅助人员,在为学生授课期间,多次故意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惩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是指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教育机构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不仅要承担对在校学生的教学责任,还应当履行对其管理的义务,特别是对在校学生应当履行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消除危险、隔离危险、预防危险等义务。前述教育机构因未能履行“合理限度内”的管理、服务和保障义务,导致安全隐患并造成在校学生产生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否属于经营者本案中,原告育达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且经案外人比考特公司授权许可独家使用四个涉案商标在幼儿园教育及教育咨询方面,被告温莎公司的经营范围亦包括“教育咨询”且其投资设立的被告幼儿园的业务范围亦包括学前幼儿教育,因此原被告提供的服务在市场经营中具有直接的替代关系,原被告的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均为国内的相关公众,在服务的类别、渠道、对象等方面均有重合,故原被告在同行业内具有市场竞争关系,同为存在市场竞争关系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