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教育常识专栏简介

尽管常识具有时代、地域和个体的差异,但总是存在一些恒久不变的“常识”,教育常识之“常”,是一种“常道”和“常理”,不管世事如何变迁,它都如星辰般安然悬置在寥廓的天际,需要我们去敬畏和仰望。

  • 教育合同纠纷律师
    日期:2023-11-28 点击:44次

    教育合同纠纷律师作为教育合同纠纷律师,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建议,并帮助客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具体来说,律师需要了解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机构与学生签订的合同条款,分析法律风险和可行性,制定出解决方案。在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律师需要代表客户进行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操作,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违反国家规定向学校收费的法律责任
    日期:2023-11-26 点击:114次

    违反国家规定向学校收费的法律责任实施上述行为的部门、社会组织,主要有教育行政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街道委员会、爱卫会等。对这一违法行为,分别不同主体,予以以下处理:(1)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取的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税务部门违法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由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退还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由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日期:2023-11-26 点击:74次

    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该种犯罪行为侵犯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教育活动,侵犯了受教育者的人身权利,使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司法实践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情形。

  • 教育政策与法规综合解读
    日期:2023-11-25 点击:74次

    教育政策与法规综合解读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以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2)教育法律关系必须是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之中产生的;(3)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 校园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日期:2023-11-22 点击:24次

    校园道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2004年公布施行的《道交法》修改了“道路”的含义,扩大了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将“道路”的范围明确为“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这样,就把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路段纳入“道路”范围,以更好地维护这些路段的交通秩序,保护肇事者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技能人才前景广阔!这些领域人才缺口将达近3000万人
    日期:2023-11-21 点击:24次

    技能人才前景广阔!这些领域人才缺口将达近3000万人在今年新增的另一赛项“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比赛现场,选手使用国产混合现实头戴显示器,对工业生产、文化娱乐等多业态中的应用场景进行开发设计。直接面向产业需求的赛项设置,也吸引了不少企业来到现场发现人才。

  • 关于学校能否作为融资主体及教育收费权有效性等七个问题探析
    日期:2023-11-19 点击:136次

    关于学校能否作为融资主体及教育收费权有效性等七个问题探析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均是公益性质,公办及民办仅为出资人/开办人不同。公办学校,一般为财政或捐赠出资,民办学校,一般为民间出资。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均是以公益为目的,但公办学校只能是非营利性学校。民办学校可分为民办营利与民办非营利。

  •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日期:2023-11-19 点击:219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聘任制度。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是指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具体可以从教师资格的法定种类、法定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加以理解。

  • 2022年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3.2万亿元
    日期:2023-11-04 点击:29次

    2022年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3.2万亿元2022年,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达3.2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1.3万亿元,年均增长7.7%。“十三五”以来,基础教育各学段财政总投入和生均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为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
    日期:2023-11-01 点击:120次

    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作为学校“掌门人”的身份,并不是举办者可以随意选定的。若既不在学校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在学校里工作,仅仅是举办者的家人或举办者委派的一个代表,是不具备担任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因此,为保障举办者对民办学校的控制权,应依法审慎选择法定代表人,确保其能够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