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举办者离婚,其配偶可否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分割民办学校举办者权益?
裁判观点:因民办学校举办者出资比例变更问题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属于民事案件管理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刘某与孙某1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8民初30304号]:关于北京现代艺术学校股权结构的变更问题,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北京现代艺术学校股权结构由孙某1以及女儿孙某2、孙某3三人各自享有相应股份,但因学校投资者出资比例变更问题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属于民事案件管理范围,故本院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