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交流
关注学业水平表现较高与较低的学生,可为缩小社会经济优势和弱势学生之间的差距提供有益的信息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教育公平的进程。经合组织使用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对成绩分布在第 25 百分位 ( 后四分位 )的“表现不佳学生”与分布在第 75 百分位 ( 前四分位 )的“表现优异学生”进行学校与教师的因素分析,从而探求不同学业水平学生表现的重要影响因子。
顾明远几乎经历了新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对中国教育发展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在《中国教育路在何方》中指出,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改进薄弱学校,要不断加强中西部的教育、缩小城乡差距。顾明远说:“我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教育信念: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教书育人在细微处,学生成长在活动中。针对这些,我也提出了相关改革意见。”
加强监管下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三点思考民办教育的发展主要侧重于数量规模的扩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之后,“路径依赖”严重,改革创新乏力,一直强调的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优势”并没有在办学质量上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大量资本进入民办教育领域,资本的逐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形成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教育资源无法匹配,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性也带来问题,所有这些,导致民办教育的良好生态被打破。
“双减”只是显性的结果,政策的内在逻辑应该是通过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与家庭的非理性焦虑,达成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的。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应该是家校社协同育人,各归其位,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职责,同时彼此理解、支持与配合,从而促进家庭培养孩子的目标与国家培养人才目标的平衡,以及儿童当下成长需要与未来持久发展需要的平衡。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进一步厘清了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回应了民办教育领域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民办教育发展形势和定位的新研判以及依法治教和完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的决心,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依据。
科学教育对培养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包括科学探究方法的传授、科学态度的养成、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涵育等。学习科学不是少数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专利,科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科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公众的科学素养,使之成为具备科学素养的高素质的国家建设者。要发挥科学教育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价值,需要从小抓起,培养深厚的人才土壤,孕育出大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内涵和实践路径到底什么是教育高质量发展,到目前为止,教育学界还未形成统一认识。从该概念的来源看,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来源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把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内涵,还要回到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这个上位概念原意上。
民办高校营利或非营利性质选择困境及其对策举办者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完善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合理设定“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管理权”和利益相关者薪酬结构,增设“追踪决策”环节等,以期民办高校走出“营非”选择困境,顺利推进分类管理改革。
民办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风险与对策研究集团公司化穿透管理侵蚀成员学校办学自主权,上市民办教育集团通过结构性合约违规关联交易或抽逃资金,股权融资可能引发野蛮人收购、非营利性学校收益外流,违规拆借挪用成员学校经费、投资非教育产业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国际资本投资民办教育集团、创办系列国际学校等可能损害国家教育主权。亟待完善民办教育集团治理体系,防治结合严控资产管理风险,从源头规制过量违规违法关联交易,多措并举确保上市存量的平稳过渡。
浅析民办学校的法律定位及破产能力在我国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因此,应围绕着民办学校的历史演变,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探析及对司法实践中案例的研讨,明确了现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为捐助人,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近似于股东的法律地位;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出资性质应参照捐赠;民办学校具备破产能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