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全力以赴,打赢这场官司!
疫情期间,线下教学能否变更为线上?教学方式的改变,属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若更改教学方式,应当与学生及家长协商,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线上教学,应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仍属于财产案件,应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计收诉讼费
法院不受理涉教师职级、职称、职务或岗位调整等争议对于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的人事争议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仅受理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对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因职级、职称、职务或者岗位调动等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诉上海虹口区艺术合子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对该类学校的出资在本质上属于向社会的捐赠,民办学校对于已投入的资产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且投入的财产终极归属于社会而非归属于出资人,故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其要求确认出资份额的诉请没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依据。
甘某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学生在考试或者撰写论文过程中存在的抄袭行为应当受到处理,高等学校也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但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使违纪学生得到公平对待。
违反工作程序处分作弊的学生 致其自杀二审法院改判赔20%虽然湟川中学关于李XX的处分决定在实质上并无不当,但其工作方法确实存在简单、草率、不规范的问题,也违反了其自行制定的工作要求。故湟川中学违反工作程序的处分行为与李XX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二审法院改判令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杨某1事发时已满九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预判能力,应当知晓将手指伸进转动轴承缝隙会对自身身体造成伤害,而杨某1忽视风险,将手指伸进轴承缝隙导致自身受伤,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法发布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一、章无涯、吕世龙、张夏阳等组织考试作弊案二、杜金波、马维圆组织考试作弊案三、段超、李忠诚等组织考试作弊案四、李志刚非法出售答案案五、侯庆亮、虎凯代替考试案六、王学军、翁其能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案
未成年被告人父母怠于履行职责,跨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其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能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
《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父母应当加强亲子陪伴,即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