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全力以赴,打赢这场官司!
服务合同中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私教课程合约书》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合同约定的私教现已全部离职,致原告希望获取特定私教指导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被告构成违约。《私教课程合约书》《会籍合约书》相关条款内容,属于被告所提供的限制两原告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被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在与原告签订合约书时已就该格式条款向两原告进行特别提示或告知,已与两原告就相关条款的订立进行充分的磋商。
学校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学校不仅是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场所,也是庇护学生免受家暴的港湾。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评阅后的统一考试试卷不应予以公开考生的考试答卷不仅是考生答题的载体,也是评卷老师作出学术评价的载体。评卷老师对试卷作出的学术评价既体现了考试评分标准,也包含评卷老师对考生学术能力的判断。如果公开评卷老师对试卷作出的学术评价,将会影响到评卷老师评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亦会影响到考试评卷秩序的稳定性。故统一考试中涉及的评分标准属于国家秘密,考生答卷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既要保障又要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既要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要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次修订,在继续秉承这一立法宗旨的基础上,重点是凸显教育、体现人性执法、增强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变革中的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研究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变化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法治状况的一个敏锐注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高校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和教育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的背景下,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中出现了两个重大变化:第一个变化是高校自主管理学生事务的权力不断扩大;第二个变化是学生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境外企业能否投资办理初中学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义务教育机构属于禁止外商投资项目。学校的办学内容包括全日制义务教育,外商企业受让该校股权的协议书无效
王某诉某托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因场地纠纷导致教育培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应予解除,青岛某托育有限公司应返还未培训课程对应的费用,并根据疫情的影响程度调减了青岛某托育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青岛某托育有限公司主张课时费用是在前股东经营期间收取,前股东转让股权时承诺承担上述费用的返还,并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加以证明。
校园暴力下受害者该如何维权?在校园暴力中,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其承受的身心伤害外界很难得知。作为受害人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并追究学校的责任。当然,校园暴力性质比较严重的,受害者还可以报案,通过公安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温某某、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仲某玉等代理以拨打电话、加微信好友等方式依托互联网平台虚构能够办理中高级职称证书评审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温某某等三年九个月至二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后温某某等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理解与适用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对学校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和学校上级机关、有关房管部门的主管人员;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包括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有危险性的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的一般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