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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专栏简介

我国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教育法》为基础,按教育形式立法,如《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关于教育活动的原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各类教育的基本制度和要求等都适用于民办学校。如民办职业学校,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适用《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在教育法律体系中,《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特殊法,其他法律是一般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9月实施
    日期:2023-08-22 点击:43次

    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9月实施办法明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的政策制定、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监督指导、证件制作和信息归集等工作。市级和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职权负责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日期:2023-08-20 点击:62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

  •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3-08-20 点击:41次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文件第2条规定: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我市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23-08-20 点击:42次

    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法》《北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9 点击:34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日期:2023-08-19 点击:41次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 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
    日期:2023-08-19 点击:91次

    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

  • 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
    日期:2023-08-18 点击:31次

    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答记者问《措施》从3个方面进行了责任明确。一是明确了部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部党组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关于内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督促指导被巡视党组织、有关司局(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研究解决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二是明确了部党组成员分工抓落实责任。部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单位)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10 点击:585次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学许可证由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技术标准(附件1),按照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分别组织印制。各省级有关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办学许可证的印制(含样本、数量、编号等)和发放(含民办学校名称、编号、办学许可证相关信息等)情况,按照业务指导关系分别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08-07 点击:43次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最高检高度重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惩治相关犯罪;发布隔空猥亵等指导性案例,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和完善办案规则;围绕校园性侵害问题,制发“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做实诉源治理和犯罪预防;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责任落实,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构筑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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