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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析专栏简介

直面热点、理性述评、针砭时弊、激浊扬清。

  • 下手需谨慎,学区房有这些“雷区”
    日期:2023-02-02 点击:98次

    衣食住行是每个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说起“住”,房子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儿。因为供需关系的不平衡、不对称,这些年一些地区的房价一直在上涨,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兜里有钱也“一房难求”的怪象。而一旦把房子与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挂上钩,也就是说前面加上一个“学区”的限定词,那就更是炙手可热、奇货可居了。学区房好是好,但因学区房买卖“踩雷”引发纠纷的,也不在少数。

  • 未成年人受到性骚扰如何请求赔偿?
    日期:2023-01-17 点击:101次

    从法律规定来看,未成年性骚扰受害者可以请求民事赔偿的对象有两个,一是施害行为人,二是受害者所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向行为人请求赔偿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向相关教育机构请求赔偿有一定限制条件:首先,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次,受害者是于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最后,有证据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教育机构尽到相应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对于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遭受第三人性骚扰等类似侵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此种情况下,不对受害者成年与否进行区别。

  • 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
    日期:2022-12-29 点击:75次

    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文体活动中受伤谁担责?
    日期:2022-12-26 点击:91次

    体育运动具有对抗性、风险性等固有特点,受害人对于自身能力以及运动危险系数均有所认知和预见,仍自愿参加的,应当认定为“自甘风险”行为。若相对方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并不具有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得基于公平原则要求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损害后果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 不履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责任义务?
    日期:2022-11-20 点击:99次

    国家和社会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长遇到家庭教育难题,可以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服务热线等求助,也可以关注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刷脸入校违法吗
    日期:2022-09-10 点击:1878次

    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刷脸入校违法吗由于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广泛使用,很多人对身边存在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并没在意,甚至习以为常。成人的世界对于人脸识别的争议尚且如此,更别说人脸识别技术进校园,用在仍是未成年人的中学生身上,其引发的话题和争议就更为敏感、尖锐。

  • 市场监管部门对“作业帮”“猿辅导” 分别处以250万元顶格罚款
    日期:2022-07-31 点击:122次

    市场监管部门对“作业帮”“猿辅导” 分别处以250万元顶格罚款2021年5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作业帮和猿辅导两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均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 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日期:2022-07-31 点击:166次

    2021年6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典型案例,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哒哒英语、卓越、威学、明师、思考乐、邦德、蓝天、纳思书院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予以顶格罚款。加上前期公布的对作业帮、猿辅导的查处情况,此次重点检查已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顶格罚款3650万元。

  • 未来教育发展策略建议
    日期:2022-03-16 点击:522次

    最近两会委员针对教育发展提出了很多提案,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大家都很关心未来教育究竟应该怎么发展?这里我也把之前在《在线教育讲义》一书最后的一些策略建议贴出来,仅供大家批评指正。不过要说明的是部分建议策略还没有来得及做严谨的实验研究,另外,有的建议可能有关部门早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如有不妥,敬请大家谅解。

  • 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的内在理路与未来走向
    日期:2021-10-12 点击:199次

    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的内在理路与未来走向“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简称“公参民”,一度被称为“公立转制中小学”“公立中小学改制学校”“国有民办学校”“公办民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等,是一种公办学校(含其附属学校、校办企业、学校基金会、学校工会等附属机构)单独或者与其他主体合作,在学校国有教育资源产权不变或部分产权合法转移的前提下,依托公办学校品牌、校舍、教师编制或管理力量,由家长支付学费承担教育教学成本,实行民办学校运行机制的办学方式。在此过程中,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民办学校灵活的招生、收费机制是吸引其他主体参与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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