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理论观点专栏简介

民办教育理论观点与普法常识,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 学校课后服务为学生“减负” 为家长“解难”
    日期:2023-12-12 点击:20次

    学校课后服务为学生“减负” 为家长“解难”乡村中学晚自习作业辅导的启动,表象是教师为学生的家庭作业排忧解难,实质上是乡村教师自身的教育付出,诠释了教育初心的坚守和教育使命担当。因为多数教师居住城区,放学后本可回城关照自己的“小家”,但是开设晚自习作业辅导后,教师通常要十点后方能到家,第二天又要起早赶回学校,但是为了学生的学业却甘心付出。山区乡村教师的纯朴教育情愫无疑体现了崇高的教育情怀。

  • 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
    日期:2023-12-12 点击:12次

    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通过对瑶湖学院管理人员、专业导师、任课教师等一线教育改革参与者的实地调查,发现瑶湖学院在教学环境创设、教育举措革新、专业导师制度建设以及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面对改革的新形势与新问题,瑶湖学院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学院文化氛围;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治理方式;完善导师制,促进师生交流;精简课程,广泛开展创新教学实践,以推动改革的纵深发展。

  • 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类型与强度
    日期:2023-12-12 点击:11次

    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类型与强度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处理好尊重大学自治与接受司法监督合理边界问题,已成为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把握“司法权介入”和“高校内部治理”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能动与克制之间的边界问题出发,在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强度展开类型化分析,以期寻找我国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合理限度、科学方法和具体方式。

  • 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协同与整合
    日期:2023-12-11 点击:6次

    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协同与整合本文系统阐述了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两种制度结合的基本问题,包括两者的亲缘性与契合性,青少年司法社工的角色与功能、服务内容和方法、工作领域等。需要在宏观制度建构上凸显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社会工作也要在互动中回应少年司法的需求,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拓展发展空间。

  • 教育评估专家评判的价值取向
    日期:2023-12-10 点击:17次

    教育评估是依据一定的目标和标准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的过程。由于教育领域的现象大多具有模糊属性,如办学定位、教学质量等,要对这些模糊属性进行确定性判断,有时候甚至是缺乏足够、完整的相关信息,这就依赖于专家的主观专业评价。评估科学性是衡量教育评估专业化水平的核心标准,专家评判的准确程度主要取决于其专业知识和阅历经验,而评估价值取向更是教育评估科学性的基础和前提。

  • 高校校规的法律属性研究
    日期:2023-12-09 点击:11次

    高校校规的法律属性研究1999年 “田永案”引发了有关高校行政诉讼中各类事项讨论,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校规的合法性审查方面。在校规与国家行政权、高校之间的关系之中,判决对校规是如何定位?由此形成的法律判断框架是什么?不同的定位结果对于高校本身法律地位的影响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相关的判例入手,厘清司法权对校规的不同定位造成的对高校法律属性的影响及其生成机制,为进一步的高校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论证思路。

  • 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养路径探究
    日期:2023-12-09 点击:34次

    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养路径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宣告及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呼唤着复合型法治人才的不断涌现。不同于法律内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新时代呼唤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指的是以法律为主科的复合型人才,简称“法律+X”型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这是一种简约的法律外的复合。为了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需要处理好法学主科与复合科目、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理论研究与法条学习、专业知识与职业伦理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其培养路径。

  • 艺术人才培养如何实现新提升
    日期:2023-12-09 点击:27次

    艺术人才培养如何实现新提升新版目录对此前的学科目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整,对艺术学而言更是进行了较大调整:原艺术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由5个合并为1个,即艺术学;专业学位类别由1个调整为6个,即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并升级至博士层次。

  • 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对教育法的影响
    日期:2023-12-07 点击:13次

    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对教育法的影响学校法律身份的双重性也导致了教师身份的尴尬,教师既非公务员也非劳动者。同时,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决定了受教育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目的的公共性更强,受教育就更倾向于是义务;民办教育中,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中,教育目的的个体性更强,受教育就更倾向于是权利。

  • 高等教育中平等受教育权的大众认识与反思
    日期:2023-12-07 点击:18次

    高等教育中平等受教育权的大众认识与反思教育机会公平是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方面,高等教育中的机会公平是“标准面前的平等”,民众对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有着不同的认知。本文基于城乡、性别、地域等差异考察民众的“教育公平”认知,通过民众的态度,反思当前一些高等教育制度、政策,以期国家能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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