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
“双减”的目标是减负担,其本质是提质量,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全面的质量、科学的质量、可持续的质量。学校做了减法之后,也要做好相应的加法,提质增效。
出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民办学校的劳务贡献不得作为出资
民办学校招生中的6个棘手问题与解决策略许多学校在招插班生时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是怕分数线划的过高,到时招不满,最后收一些差生;二是怕分数线划的较低,短时间就收满了,再有较好学生进不来。
在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民办高等教育市场化运作已成为教育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政策选择。目前,青岛市民办高职院校通过引入民间投资以破解发展资金“瓶颈”,利用市场机制来更好地筹集和配置教育资源,这对促进民办高职院校创新发展与实现民办教育市场化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予以修订。为了深入了解一线民办学校办学者们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后所面临的新挑战,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为此专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某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发言颇为典型。
关于民办学校的运营成本的几点思考民办学校自负盈亏,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学生缴纳的学费。民校的运营成本必须要充分考虑到,才能让民校办学持续发展。
民办教育律师网民办学校的治理机构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关于民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的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只是完成了办学审批程序,要取得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的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还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在本法的审议制定过程中,对民办学校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是否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有关方面存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办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登记后,即取得法人资格,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
民办教育律师网民办学校的举办方式(1)社会组织单独举办民办学校;(2)个人单独举办民办学校;(3)几个自然人联合举办民办学校;(4)几个社会组织联合举办民办学校;(5)一个自然人与一个或者多个社会组织联合举办民办学校;(6)一个社会组织与一个或者多个自然人联合举办民办学校;(7)多个自然人与多个社会组织联合举办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律师网民办学校的各种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以满足自己某种需要的权利。它是独立于土地所有权的他物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一定范围的收益权,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处分权。举办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进行评估,折算成相应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