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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交流专栏简介

研究交流

  • 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
    日期:2023-12-12 点击:32次

    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通过对瑶湖学院管理人员、专业导师、任课教师等一线教育改革参与者的实地调查,发现瑶湖学院在教学环境创设、教育举措革新、专业导师制度建设以及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面对改革的新形势与新问题,瑶湖学院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学院文化氛围;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治理方式;完善导师制,促进师生交流;精简课程,广泛开展创新教学实践,以推动改革的纵深发展。

  • 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类型与强度
    日期:2023-12-12 点击:68次

    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类型与强度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处理好尊重大学自治与接受司法监督合理边界问题,已成为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把握“司法权介入”和“高校内部治理”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能动与克制之间的边界问题出发,在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强度展开类型化分析,以期寻找我国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合理限度、科学方法和具体方式。

  • 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协同与整合
    日期:2023-12-11 点击:16次

    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的协同与整合本文系统阐述了少年司法与社会工作两种制度结合的基本问题,包括两者的亲缘性与契合性,青少年司法社工的角色与功能、服务内容和方法、工作领域等。需要在宏观制度建构上凸显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社会工作也要在互动中回应少年司法的需求,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拓展发展空间。

  • 教育评估专家评判的价值取向
    日期:2023-12-10 点击:32次

    教育评估是依据一定的目标和标准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的过程。由于教育领域的现象大多具有模糊属性,如办学定位、教学质量等,要对这些模糊属性进行确定性判断,有时候甚至是缺乏足够、完整的相关信息,这就依赖于专家的主观专业评价。评估科学性是衡量教育评估专业化水平的核心标准,专家评判的准确程度主要取决于其专业知识和阅历经验,而评估价值取向更是教育评估科学性的基础和前提。

  • 高校校规的法律属性研究
    日期:2023-12-09 点击:22次

    高校校规的法律属性研究1999年 “田永案”引发了有关高校行政诉讼中各类事项讨论,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校规的合法性审查方面。在校规与国家行政权、高校之间的关系之中,判决对校规是如何定位?由此形成的法律判断框架是什么?不同的定位结果对于高校本身法律地位的影响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分析相关的判例入手,厘清司法权对校规的不同定位造成的对高校法律属性的影响及其生成机制,为进一步的高校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论证思路。

  • 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养路径探究
    日期:2023-12-09 点击:64次

    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及其培养路径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宣告及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呼唤着复合型法治人才的不断涌现。不同于法律内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新时代呼唤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指的是以法律为主科的复合型人才,简称“法律+X”型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这是一种简约的法律外的复合。为了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需要处理好法学主科与复合科目、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理论研究与法条学习、专业知识与职业伦理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其培养路径。

  • 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对教育法的影响
    日期:2023-12-07 点击:35次

    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对教育法的影响学校法律身份的双重性也导致了教师身份的尴尬,教师既非公务员也非劳动者。同时,教育目的的双重性决定了受教育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目的的公共性更强,受教育就更倾向于是义务;民办教育中,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中,教育目的的个体性更强,受教育就更倾向于是权利。

  • 高等教育中平等受教育权的大众认识与反思
    日期:2023-12-07 点击:30次

    高等教育中平等受教育权的大众认识与反思教育机会公平是平等受教育权的重要方面,高等教育中的机会公平是“标准面前的平等”,民众对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有着不同的认知。本文基于城乡、性别、地域等差异考察民众的“教育公平”认知,通过民众的态度,反思当前一些高等教育制度、政策,以期国家能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权。

  •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若干思考
    日期:2023-12-07 点击:25次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若干思考在于明确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及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适性”“基础性”与“快乐性”原则以及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在学前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对于立法的具体内容则建议加强对于幼儿园办学资格的审批和监管, 明确幼儿园教师的入职要求和基本职责, 协调好学前教育法与其他教育法的关系等。

  • 探索体系建构和普职融合新路径
    日期:2023-12-06 点击:23次

    探索体系建构和普职融合新路径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有助于学生个体成长。研究表明,10至17岁是学生生涯规划的形成期和黄金期,应引导学生在对职业进行了解、探索、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并进行科学的规划。在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中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将相关内容纳入课程体系,是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劳动观、职业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可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应职业生活的能力,有利于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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