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教育法》为基础,按教育形式立法,如《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关于教育活动的原则、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各类教育的基本制度和要求等都适用于民办学校。如民办职业学校,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适用《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在教育法律体系中,《民办教育促进法》是特殊法,其他法律是一般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一致,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6 〕 81 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快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发〔2016〕19号)、《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省委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2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支持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