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律师网
 
法规释义专栏简介

法规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08 点击:164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策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及实施,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事业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轨道进行,一切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有关责任人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的一切与法律相抵触的政策法规也都是违法的,从而会导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另外,民办教育举办者也必须依法经营管理民办学校,否则其行为也是违法的,从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期:2023-05-30 点击:60次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05-27 点击:189次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教育领域的很多法律、行政法规都对教职员工的职业资格、履职条件等作出了规定,并对违反有关要求的处理、处分等作出了规定,处理包括丧失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以及取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等。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要条款解读
    日期:2023-05-05 点击:472次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要条款解读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3年多后才出台,反映了监管谨慎的态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
    日期:2023-05-05 点击:175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为照顾历史、保护举办者权益,这次修改采取了一个折中,明确现有学校办学终止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可以以补偿和奖励的方式返还举办者。学费高不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特征,国外一些贵族学校也是非营利性的。

  • 国家对公办师资支持民办学校的基本政策
    日期:2023-05-05 点击:947次

    国家对公办师资支持民办学校的基本政策《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保证”教师在民办与公办之间的流动,《条例》中使用的“保证”一词,这意味着国家对教师在公办与民办之间流动是持大力支持的态度。但是要完善管理制度,是要在制度的管理下,保证教师在公民办之间的流动合理,而不是杜绝。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答记者问
    日期:2023-04-04 点击:53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答记者问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改革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民办非企业单位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3-03-24 点击:1456次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以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是面向社会提供某种公共服务,而非会员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研究院、服务中心等。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以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行业自律、调解纠纷、促进交流等服务,如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校友会等。

  • 提升家庭教育“法治含金量”
    日期:2023-02-18 点击:85次

    提升家庭教育“法治含金量”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锚定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不足问题,从机制、队伍、载体等方面发力,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展望
    日期:2023-01-20 点击:81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展望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建设在近年来也取得历史性进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中,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作用。

推荐律师

 
 
 
 
 

扫一扫,关注

电话: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