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释义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答记者问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改革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以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是面向社会提供某种公共服务,而非会员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研究院、服务中心等。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以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行业自律、调解纠纷、促进交流等服务,如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校友会等。
提升家庭教育“法治含金量”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锚定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不足问题,从机制、队伍、载体等方面发力,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展望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建设在近年来也取得历史性进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中,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和作用。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司法实践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检察院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分别经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9月2日公布,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现对《解释》解读如下。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法院解释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促进校外线上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2019年7月15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答记者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登记细则》),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监管细则》)。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解读为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得到更好的实施,国务院于日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共分八章54条,对民办学校办学的优惠政策规定的更具体、更明确,有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条例将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